二是检查督办,增强抓落实的效力。做到重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年初对全年的民政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对民生工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做到了每月跟踪,建立了每月督办问效制度。当前,重点开展了对各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下一步还将对各地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
三是兑现奖惩,强化抓落实的机制。通过研究出台《在职干部继续教育的规定》、《争先创优奖励办法》等制度、措施,鼓励干部职工在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勇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通过研究出台《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通过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在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中实施改任一批,轮岗一批,提拔一批,重用一批,竞岗一批,完善了干部岗位交流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目前,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凝集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在班子里,“识大体、顾大局、谋发展”的氛围浓了,“做给干部看,带着干部干”的领导表率作用发挥得越来越明显;在干部中,“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争优创先”的氛围浓了,“从自身做起,让**民政火起来”的劲头迸发得越来越充分。
二、履职能、谋发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强班子、带队伍,树形象的同时,局班子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为中心,按照“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年来,共争取上级资金1.4亿元,为广大民政对象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供了有力地保证。主要体现在着力突出“三保”去实践,健全“三个体系”求成效。
(一)突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能初步显现。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工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指标,是坚持以人为本,构筑和谐社会的根本体现。目前,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呈现“一最二先三提高四增强”的喜人局面。一是慈善捐赠工作创我市历史之最。面对“5·12”四川汶川地震,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及时开通捐赠热线,全市民政系统共接收捐款594.58万元,创造了我市救灾捐赠工作的历史之最。二是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城市“三无”对象民生指标调标工作。20**年底,全市“三无”对象生活费标准从人均160元/月调整到320元/月,高出省政府20**年下达的民生指标城市“三无”对象人均300元/月6.7个百分点。三是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完成39户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四是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截止今年3月,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2982人,月人均补差达155.36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12439人,月人均补差65.17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7.8%和44.31%,均已完成今年的民生指标任务。五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大幅提高。一年来,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65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4.6万元,比上年增加70%。六是优抚群体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两次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参保、减免、救助、补助”四位一体的优抚医疗保障全覆盖。七是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四项工作切实加强。在各县(市、区)全面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我市“三院”建设管理工作连续第四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将有效改善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条件。国家资助的项目——流浪未成年人及救助站项目将于近期启动,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在年内可实现较大改观。(二)突出维护稳定,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治影响大。我市民政部门紧紧抓住去冬今春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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