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问及您最喜欢的纠纷解决途径时,选择自主解决(自力救济)的占了68.9%,只有11.1%的人选择诉讼途径。这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居民在遇到法律纠纷哪怕是上万元标的的纠纷,一般都是自主解决,理由是“眼光要看得远一点,为了两三万块钱,何必去法院,大家也伤了和气”。因为岛上生活着的居民大多都是认识的,平时各家的关系都很多,互帮互助的很多,而且都很豁达,不斤斤计较,左邻右舍“相识相知”,彼此的关系和睦,不准确的说,整个岛像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大的“氏族”,说起来或许各家都是亲戚,所以法律很难找到用武之地了。
在问及是否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20%的人选择了愿意,这也正好体现了我们所做的上一个调查的结果。
在问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效果时,“较好”的占了51.2%,“好”只占了24.4%,说明居民对法律解决途径还是作了较为乐观的保留。而且选“一般”的也占到了20%,说明对于法律途径,在可选可不选的时候,居民一般是不会选择的。
在问及是否关心我国法制建设时,所有的被调查者都选择是,说明人民群众还是非常关心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事业的,而且是很有信心的,依法治国的方略的实施最终仍要通过人民群众来完成。
第七题的反馈意见仍然体现了居民们愿意通过影片、电视来获取法律知识,45人中有43人选择会观看法制题材的影片、电视剧。
在调查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满意程度时,超过半数的人都选择了“一般”,分别是53.3%和57.8%。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的工作还没有完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想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居民不在少数。司法体制改革还要不断的深入和强化下去,并最终归结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
对总体法制状况的把握看,鹤浦镇的居民很关心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也十分愿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国的法律,但在纠纷发生时,大多数人还是不会轻易诉诸法律,以自力救济为主。这并不是说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而是在他们看来,没有必要到法庭去解决,自己解决的方式和结果都能令人满意也更合适,甚至效果上比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要来的更好。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间接反映了他们对现有法律的不信任,抑或是我们的法律表现的让他们觉得不可信,这是我们学法的人感到最悲哀的。
(二) 对基础性法律知识的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结合图一显示的数据表,这是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做出的一张法制状况表:
法制状况调查表(图一)
项
目
总人数
全对
错1
错2
错3
错4
错5
错5以上
人数
比例 %
人数
比例 %
人数
比例 %
人数
比例 %
人数
比例 %
人数
比例 %
人数
比例 %
性
别
男
28
3
10.7
14
50
5
17.9
2
7.1
3
10.7
0
0
1
3.6
女
17
2
11.8
3
17.6
6
35.3
1
5.9
2
11.8
1
5.9
2
11.8
职
业
民警
7
0
0
5
71.4
1
14.3
0
0
1
14.3
0
0
0
0
初中生
13
1
7.7
3
23.1
6
46.2
2
15.4
1
7.7
0
0
0
0
公务员
12
2
16.7
5
4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