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学院违纪案件协审制度» 正文

学院违纪案件协审制度

[09-17 18:10:51]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规章制度   阅读:6677
概要:四、审理(一)对调查终结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案件,都要进行审理。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提前介入审理。审理案件要坚持专人审核,集体审议的原则。(二)调查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查组向审理组移送案件材料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并移交下列材料:1、立案依据;2、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意见及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3、调查报告和全部证据材料
学院违纪案件协审制度,标签: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xuexue6.com

四、审理

(一)对调查终结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案件,都要进行审理。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提前介入审理。审理案件要坚持专人审核,集体审议的原则。

(二)调查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查组向审理组移送案件材料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并移交下列材料:

1、立案依据;

2、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意见及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

3、调查报告和全部证据材料;

4、被调查人的书面检讨。

一般案件审理应由两人承办,重要复杂案件应由两人以上办理,并确定一人主办。审理人员由纪委委员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三)承办人在审理中,要审查核实:

1、被调查人实施的每一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原因及造成的后果;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有关人员责任的划分是否准确;

4、调查组对被调查人错误性质的认定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及提出的处分是否恰当;

5、调查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6、是否还有其他应认定的违纪行为。

(四)在审理过程中,如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关人员责任不明,应同调查组交换意见,确需补充调查的,可由调查组进行补充调查,审理组也可协同调查组进行补充调查或经分管审理的领导批准后直接补充调查。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审理组认为必要时,可以同被调查人核对违反纪律事实,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辩解。

(五)承办人审理后,草拟审理报告(报告应写明错误事实、性质、政策法规依据、承办人的意见),提交案件审理组集体审议。承办人根据集体审议的结论性意见修改审理报告,经审理组负责人审核后,由学院纪委审批决定处分的案件,应将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及有关材料提请纪委委员会审定后,拟定处分决定。

(六)不属学院纪委处分审批权限的案件,经审理并报学院纪委拟定的处理意见,不是对案件处理的最后决定。审理组应把纪委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交学院党委,党委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纪委的处理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审批及权限呈报审批。

(七)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学院党委批准。党支部作出的处分决定(文稿)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见面的时间: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文稿)的,应在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之前;由上级党组织直接讨论处分决定(文稿)的,应在上级党组织正式决定之前。

党组织至少委派二人,将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文稿)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犯错误党员见面。犯错误党员如没有不同意见,应分别在这两份材料上签署“同意”及本人签名和时间;如提出不同意见,负责见面人员应在记录中如实反映。犯错误的党员有书写能力的,应将自己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

对犯错误党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必须认真研究,进一步核实。对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五、处分审批权限

(一)省管的校级党员干部违纪,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先由学院党委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报中共广东省教育纪工委,再由教育纪工委提出审议意见报省纪委、省委审批。

(二)非省管的校级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由学院党委会讨论,提出拟处分意见,报任命机关审批,并报告省教育纪工委。

(三)正处级党员干部违纪处分,应经学院纪委、党委讨论处分意见后,报省教育纪工委审批和省纪委(审理室)备案。

(四)副处和科级党员干部违纪,凡需要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由学院党委审批决定,同时报省教育纪工委备案;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由各党支部提出拟处分意见,报学院党委批准,同时送学院纪委备案。

(五)一般党员干部的违纪处分,报学院纪委审批决定。

六、处分报批、执行

学院纪委批准的案件,由纪委负责办理批复及有关手续,其中需要向上级备案的,同时办理备案手续,对需要学院党委或上级批准的案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在收到批复后,及时通知犯错误人员所在单位宣布执行,并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处分决定、批复、通知执行情况回报表》。

处分决定和批复由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送达受处分者,并由受处分者在送达书上签字。

七、被处分人对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提出申诉,要及时进行复查复核。

对党员的申诉,一般情况下,由原来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如果决定撤销或改变原处分决定或结论,应作出书面决定。

对案件的复议决定,经原批准处分的单位批准后,申诉人对复议结论仍不服的,可将本人申诉和复查、复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审查决定。一经上级党委或纪委审查决定后,申诉人仍然不服,继续申诉的,一般不再受理。

八、案件处理、结案后,由学院纪委负责填写《xx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结案备案表》,并按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立卷、归档、备案等手续。

上一页  [1] [2]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