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材料,并听取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汇报。
六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支持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提供真实情况和其他必要的帮助。
七检查结束后,由执法检查组组长主持,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对所检查法律实施状况的全面评价;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等。报告必须客观真实的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和矛盾。
八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全体会议汇报,并在分组会议和全体会议上审议。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质询。必要时,常委会可作出有关决议。
九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由主任会议以书面形式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有关机关应切实改进执法工作,并在四个月内将改进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向常委会做书面报告。必要时,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再进行审议。
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主任会议可以交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向主任会议报告,主任会议可根据情况,要求有关机关限期处理,有关机关应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必要时,主任会议可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特别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常委会可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常委会不直接处理具体案件,具体案件应由法律实施主管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
十八、信访受理、转办及督办程序
一受理及转办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对信访案件按以下程序受理、转办:
⒈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由信访工作室负责接待,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提出办理意见,报常委会分管主任批转承办单位办理;
⒉对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由信访工作室进行登记,并按领导批示要求,转承办单位办理;
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案件,由信访工作室登记,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常委会分管主任批转承办单位办理。
二督办程序
市人大常委会力求做到对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督办工作遵循以下程序:
⒈信访工作室对下列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并登记,填写来信来访转办单:
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要求报告结果的案件;
二上级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结果的案件;
三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反映的重要信访案件;
四其他需要督办的重点案件。
⒉转办单及信访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当面送达的方式,乡镇(街道)以挂号信的方式转承办单位办理,并填写《转办案件发文登记薄》,以备存查;
⒊除个别案情紧急、转办时有明确办理期限外,承办单位应在收到转办单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毕,答复信访人,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报告结果;
⒋承办单位对个别案情复杂,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如期办结的,需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书面报告办理进度或提出延期结案申请;
⒌承办单位结案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结案报告应以承办单位名义正式行文,一式三份报市人大常委会(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要一式六份);
二结案报告要注明市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的时间、函号、简要案情、办理情况及信访人意见;
三结案报告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内容要有针对性,重点说明信访人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⒍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终止督办,作结案处理:
一信访人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报告表示满意,不再上访的;
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承办单位的结案报告审阅后无意见的;
三上级机关经审查后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处理意见的。
三督办方式
⒈限期办结。各承办单位对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紧急信访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一般督办案件应在两个月内办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Tag:办公厅室,领导讲话稿范文,领导讲话稿模板,领导讲话稿 - 办公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