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城管行业的特殊性,更加关心执法队伍建设。城管这一职业可以说是受苦、受累、受气的职业,需要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关心。一是要努力消除社会对城管认识上的误区。特别是要消除城管执法给社会公众造成“野蛮执法”的印象。除了城管自身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文明执法外,还需要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多支持城管执法工作,多维护城管执法的权威。二是要解决执法安全保障的问题。去年全市城管执法遇到抗法受阻事件累计2000多起,其中公安立案32起,队员受伤30多名。执法安全保障有待改善。普陀区实行公安联合执法,有效地解放了执法难和暴力抗法的问题,值得各地借鉴。三是适当提高城管队员的福利待遇。城管执法工作的加班时间和工作强度大,收入相对偏低。建议各地政府适当提高城管执法人员收入。其次是协管员,收入更少,队伍也不稳定,普陀区政府曾经在协管员中招收若干事业编制人员,较好地提高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各地也能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按照“大城管”的要求,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城市市容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涉及各种社会矛盾,非城管部门一家能够解决。需要树立“大城管”的理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担负起城市管理的责任。城管工作与规划和建设是一盘棋,要有机结合,搞好对接。在城市管理这一层面,建议各地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开会,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督促推动有关部门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在行政执法这一层面,许可、监管、处罚本身就是一条完整的执法链条,城建、公安、环保、工商、水利等执法处罚权移交后,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相互理解、配合、支持,防止出现管理中空和断层。
同志们,城市管理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是我们全体城管工作者共同的责任。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经过城管系统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一定能够不断迈上新台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