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强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管理。认真实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整章建制,落实措施,加强督查,依法严格把好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关。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专科医师准入工作。认真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从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服务规范等方面全面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19、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认真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暂行规定》及其相关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重点强化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临床应用管理。修订、完善《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江苏省临床各科室手术分类(暂行)》,并认真组织实施。改变以往“一批定终生”的做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制度要求,提升技术项目开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落实政策,继续深化卫生支农和惠民医疗工作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落实政策,完善机制,加大力度,改进方式,促进卫生支农和惠民医疗工作可持续发展。
20、认真贯彻我省卫生、教育、财政、人事等四部门《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苏卫办[20**]90号),落实相关投入补偿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改革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的卫生支农模式和工作方法,与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相结合,探索建立卫生支农的长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卫生支农工作健康发展。
21、认真贯彻我省卫生、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惠民医疗工作的意见》(苏卫医[20**]18号),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惠民医疗服务对象和范围,建立和完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政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惠民医疗资金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五、保证质量,强化血液供应和安全管理
认真实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江苏省献血条例》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以“保安全、保质量、保供应”为重点,深化血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血液管理工作水平,使我省血液安全管理工作位处全国先进行列。
22、重点抓好“一个办法”和“两个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力争全面达到规定要求,确保血液质量、安全。要重点加强各分站、采血点、中心血库、储血点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23、继续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重视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建设,会同各级红十字会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改善献血者服务,切实保证血液供应。
24、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明确采供血机构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投入,合理确定人员编制,理顺日常运行机制。
25、抓好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规范化建设,建立临床用血评价制度,规范临床用血行为,大力推进成分用血,确保临床用血科学、安全。
26、全面推进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省联网运行。
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医政管理工作
医政工作面广量大,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各项医政工作。
27、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视院前与院内急救的衔接,统一院前急救标识,科学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8、继续加强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管理、防盲和残疾人康复、征兵体检、老龄委等其他医政工作。
29、加强医政队伍建设。适应医政管理工作新形势,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医政管理队伍和二、三级医院医务骨干培训及学习、考察活动,建立健全医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