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积极鼓励企业申报各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建设培育好富阳市科技孵化楼。积极引导企业创建研发中心,鼓励研发核心技术,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高新技术产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完善部门联手、科技中介机构联结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网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富阳作学术报告。
3、加快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建设。培育和引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作用。
4、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并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落实10%的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任务。
五、加强政策环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富阳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与“十一五”规划相适应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意见。
2、实施人才公寓建设。制定出台《富阳市人才公寓实施意见》,启动人才公寓建设,帮助企业降低引才和留才成本。人才公寓第一期工程争取在20**年开工建成。
3、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加大对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工作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人才工作的投入,确保市本级财政安排200万元人才资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奖励。
4、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组织开展“人才强市活动月”活动,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和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5、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考核与督查。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做好对重点工作进展的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