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比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群众拥护;
2、学习进步,爱岗敬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
4、相信科学,移风易俗,计划生育;
5、廉洁奉公,勤俭持家,保护环境。
五、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有较大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有较大的进展;群众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的增强。
六、组织领导
“文明家庭”创建要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活动,由学校文明办、办公室搞好协调指导工作。妇联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评选工作。
七、创建措施
1、积极协调配合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相关部门,如民政、广播电视、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环保、工会、共青团、科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新格局,以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2、科学规划管理
各处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创建活动的意见、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按照县里制定的“文明家庭”评比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出符合本地情况的具体内容,既要突出针对性,又不忽视常规性的要求;既要有可操作性又不过于繁琐。
3、注重典型宣传
各地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在新形势下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文明家庭”评比条件,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要认真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典型,从而进一步扩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
Tag: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怎么写,教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计划 -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