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创新人才选拔形式,办好主题为“服务统筹城乡,建设法治重庆”的司法行政青年人才论坛,实现智力成果和人才成果的有效转化;开展“提升人才建设水平,服务司法行政改革”征文竞赛活动,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理论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型队伍建设,注重理论武装,提高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注重学习借鉴,开阔眼界,丰富知识;注重改进学风,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重创新提高,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注重团队建设,形成民主、团结、和谐、进步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司法行政队伍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系统修复和完善机制。以“培养一批适应改革开放新要求的法律人才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领军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全系统新一轮的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扎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尤其是要按照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简政放权”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司法部《20**——1010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和学历教育,力争监狱劳教场所领导班子成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前一年达到80%,民警中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比例提前一年达到70%以上(其中心理学专业力争不低于8%);以与高校联办律师学院为契机,切实加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改进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
12、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按照薄书记提出的“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通过分析讨论典型案例、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组织红色旅游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
13、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14、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务、警务、狱(所)务督察工作三位一体化机制,完善队伍教育管理预警机制。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上受理、公示、评议等方式,加强行业网络监管,有效解决履职行为中规范性不强、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在行政、执法、执业过程中,探索建立定期资格考核、档案跟踪、效绩审议、信用评定等制度,切实增强队伍依法办事、诚信执业的自觉性。
六、大力加强队伍形象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15、切实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力争在年内创建2个全国现代化文明监狱和3个全国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认真做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十岗百佳”评选表彰的推荐申报,在全系统内各条战线中选树一批群众公认、社会认可尤其是在全市、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外延,丰富“文明在细节”行为养成行动的内涵,切实增强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效;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利用老干部的丰富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去教育年轻干警、指导工作实践,争创全国一流的老干工作业绩;充分发挥行业文化的感染渗透作用,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文化建设,尤其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实施“机关文明、文明机关”工程为主线,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科)室”、“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们公仆”等争创活动为载体,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在系统内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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