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地建立的程序
1、由符合基地建立条件且自愿建立扶贫基地的业主本人提出申请;
2、经所在村(社区)初审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残联;
4、由市残联认证批准后与其签订扶持协议并挂牌。
(四)基地管理
1、由市残联与确定的基地按年度签订合作协议,一年一签,并负责基地的考核管理;
2、市残联明确一名以上工作人员挂钩服务、管理一个基地;
3、基地运转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按时将资料报市残联;
4、市残联对基地实行综合考核,经考核不符合残疾人基地扶持标准的,或残疾人就业不到岗,或残疾人就业报酬不到位的,市残联将取消其扶贫基地资格。
四、组织领导
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社会各界的应尽义务,是残联一项重要工作和职能所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吸引社会参与,集聚力量,齐抓共建。
1、政府主导。为积极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市成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农工办、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农开局、农林局、信用联社、农行、市残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市残联理事长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同时,市乡镇均要设立扶贫基地建设专项扶助资金,上下联动,帮扶奖励,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2、残联主抓。市残联作为扶贫基地建设的具体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同时,建立市残联干部联系乡镇制度,确定残联干部联系扶贫基地工作点。各乡镇残联也要成立相应的班子,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抓紧抓好。
3、社会参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关注扶贫基地建设,关爱残疾人生活,参与、支持基地建设,创新服务帮扶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4、残健一体。在具体工作中,要在全市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调动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生活动力和创业激情。要积极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大户的联系协作,以健全人办实体、建基地,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就业,为更多的残疾人落实扶持措施,确保残疾人生活安定,促进残疾人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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