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扎实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实践活动,鼓励建言献策,营造创新氛围,不断提升全县党建和组织工作层次及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金谏”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县党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推动全县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五河,实现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纳谏内容
凡是对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建议或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创建的新制度、新机制均可作为“金谏”项目内容。具体包括七个大类。
1、领导班子建设。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作风、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
2、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
3、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用好人才等方面。
4、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农村、机关、学校、新经济组织、社区等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方面。
5、党员队伍建设。在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和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党员帮困等方面。
6、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7、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包括组工干部的学习教育、信息、调研等方面。
三、评选原则
“金谏”活动将实行奖励制度,一般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1、应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等,符合中央、省、市和县委对组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2、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并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3、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能够推动和促进全县党建和组织工作。
四、奖项条件
对提出并得到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办法将进行评奖,根据实际效果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次。获奖单位在年度党建考核中给予适当的加分。
1、金奖。在全市组织系统率先提出,对党建和组织部门整体工作有一定的推进作用,在一定范围组织实施,效果明显,干部群众评价较高,得到了省、市委组织部的肯定或推广。奖励 1000元。
2、银奖。在全市组织系统率先提出,对党建和组织部门整体工作有一定的推进作用,在一定范围组织实施,效果明显,干部群众反映良好,得到市、县委组织部的肯定或推广。奖励 600元。
3、铜奖。对党建和组织部门某项具体工作,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措施,实施后效果明显,提高了组织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得到县委组织部的肯定或推广。奖励 400元。
五、操作程序
“金谏”活动具体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承办。
1、申报。以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工)委、党组,县委组织部各科室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时填写《五河县“金谏”活动项目申报表》(附后)。可每季度申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