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度之二是政治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内容。这个角度的政治体现为党的政治路线。我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制定了不同的政治路线。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政治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内容,是由政治的本质所决定的,是政治的本质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体现。我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政治路线),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角度之三是政治的运作方式。政治是指与政治体制、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等联系在一起的权力的运作方式。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国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政治的运作方式和政治的本质,与政治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内容密切相关,是由后者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
通过对“政治”内涵的分析,可以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围绕中心,就是党建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服从和服务于生产经营。服务群众,就是党建工作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职工、股东、用户和供应商以及社区群众服务。维护大局,就是党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大局下来开展,把维护企业及其职工利益同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统一起来。促进发展,就是党建工作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企业发展是围绕中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群众的前提,是维护大局的集中体现。
二、准确把握“政治核心”的内涵,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定位。
对于“政治核心”的内涵,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把握。
第一个是从“政治”角度来把握,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作用。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此相适应,应当明确的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不是发挥其他作用,而是发挥政治作用。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和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归结起来都是政治工作任务,体现了政治作用。
第二个是从“核心”角度来把握,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不是发挥一般的政治作用,而是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国有企业的政治工作,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和工会、共青团等都要做,但党组织在政治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要发挥领导作用。
作用是和责任联系在一起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意味着承担政治领导责任。一个组织发挥作用,要以相应的工作资源为条件。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应当拥有发挥这种作用所必需的工作资源。需要指出的是,正如“圆心”不等同于“圆”,“核心”、“领导”并不是包揽一切。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应当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三、准确把握“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与党章中其他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是我们把握“政治核心作用”内涵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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