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评结果于20**年1月10日前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六、考评结果汇总
各部门的得分由分口考评、重点工作考核、基层评议、有关部门评议、市领导评议四部分和有关加减分(加减分标准见绍市考(20**)3号《关于做好20**年度市级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组成。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全部考评结果的汇总。
七、垂直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市直转体部门考核
垂直管理部门考评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具体考核分值为,分口考核30分、基层评议20分、有关部门评议30分、领导评议20分,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
金融部门考评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根据年初制订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于20**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市直转体部门考评由市国资委根据绍政办发(20**)113号《20**年度国资监管部门单位经营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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