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
2.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
3.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接受se情服务;
4.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5.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6、不准穿便衣执法;
7、不准单独执法;
8、不准野蛮执法。
行政执法局着装规定
一、 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保持服装的干净、整洁;
2 、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
3、胸牌统一挂在左上衣兜盖处;
4、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春、夏、冬季服装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装时必须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夏季着常服,系制式
领带;
5、在室外工作时一律戴大沿帽,不准着便帽;
6、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准系围巾;
7、参加集会或集体活动时的着装按通知执行;
二、执法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可着便装;
三、女士在孕期工作时可着便装;
四、行政执法制服不准变卖,不准擅自拆改或借给非工作人员。
执法程序
一、立案:行政执法人员对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查明违法事实,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查。
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要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应及时收集以下证据: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依据。
三、评议。案件承办人应根据违法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所承办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附案件调查报告。一并送主管领导评议,并作出行政处罚的初步决定。
四、告知。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告知违法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初步决定及其陈述、申辩的权利,被处罚人要求陈述、申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
五、听政。行政执法机关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六、处罚。对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明确凿的,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应根据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七、送达。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自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起七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八、执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如被处罚人未按期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行为仪表的规定
一、 仪容仪表的规定:
1、头发整洁、不准蓄长发及漂染彩发、留胡须;
2、着制服时不准浓装艳抹、染指甲;除工作需要或眼
病外,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纹身;
3、只准佩戴国家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证章、纪念
章,不准佩戴其他徽章。
二、 行为举止的规定:
1、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插手、
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
不准搭肩挽臂。
2、在室内遇有上级领导来时,要自起立、戴帽时,行
举手礼。对来访者和办事者要热情、礼貌,按《服务规范》执行。
3、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行政执法声誉。
4、精神振作,举止端正,姿态良好,不得着制服下饭店、喝酒,更不准酗酒、赌博,嫖娼卖yin及参加迷信活动。
5、参加集会必须按规定时间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不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6、监察人员执法公务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准用粗暴、野蛮语言,更不能用污言秽语。
7、同群众接触时,要谦虚,态度和蔼,注意礼貌,要遵守爱幼,关心群众,遇到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应奋勇保护,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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