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河北省冶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英文译名:Hebei Research Association of Metallurgical Workstaff for Icl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缩写:HRAMWIPW。
简 称:河北省冶金政研会
对外名称:河北省冶金企业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河北省冶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河北区域内冶金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为会员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方略,紧密结合河北省冶金行业和冶金企事业实际,以人为本,开展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提高员工队伍和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河北省冶金行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构建和谐行业和谐企业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授权主管单位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会员单位需要,研究和提出关于全省冶金行业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会员单位实施。
(二)组织和推动全省冶金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理论研究,开展调研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塑造良好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加强政工干部和企业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企事业从事企业党建、工会、共青团和企业文化的工作者,不断提高政工队伍和企业文化工作者素质。
(四)积极开展对外及会员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学习参观考察、洽谈、论坛、展览等活动,宣传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打造企业品牌,展示企业形象,加强对外联系与协作。
(五)编辑出版本会会刊、优秀研究成果汇集和其它研究资料,为各级领导和企事业提供信息服务。
(六)组织评选、表彰和奖励冶金行业的优秀政研会、优秀政研会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研究成果;评选、推荐由上级表彰和奖励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七)完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河北省政研会和中国冶金政研会等上级单位交办任务;接受会员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委托,提供专项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主要以冶金企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全省冶金行业和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