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为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在建立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进行明确。
一、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全镇公共卫生工作监督管理职能,接受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具有下列职能:
1、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
2、建立和完善本镇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体系。
3、研究制订本镇卫生发展规划,组织卫生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研究年度卫生工作目标和任务,将任务分解,实行目标管理。
5、负责对镇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管理。
6、对全镇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7、制订公共卫生的各种预案。
二、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卫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组织草拟文件、档案管理、信息通报、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统计等工作。
2、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台帐。
3、组织实施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4、定期向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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