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违法建筑长效管理信息员考评办法
为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11号)和《富阳市防止新违法建筑产生行政效能问责办法(试行)》(富监字〔20**〕1号)精神,充分调动全市违法建筑长效管理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落实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发挥广大信息员在全市“防违、控违、拆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特制定《富阳市违法建筑长效管理信息员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1、日常巡查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2、监督在建房屋施工挂牌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新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及时劝阻、制止和重点监管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4、新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信息报告的落实情况;
5、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情况;
6、其他工作规定、制度的落实等综合情况。
二、考评标准
信息员工作考核采取100分制(每1分的分值为10元),根据信息员职责和《富阳市防止新违法建筑产生行政效能问责办法(试行)》(富监字〔20**〕1号)中明确的相关内容,信息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相应的分值。
1、无巡查日记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2、无故不参加各级组织的会议、培训和学习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3、不配合信访投诉件的调查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5-10分;
4、辖区内在建房屋施工挂牌制度不落实,也不向本级拆违办及时报告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5、新发现主房类违法建筑不及时上报的,每起扣30-50分;新发现附房类违法建筑不及时上报的,每起扣15-50分;
6、对已通知责令停止施工的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监管,发现继续违法建设行为后不制止、不汇报的,主房类扣20-50分,附房类扣10-50分;
7、无故不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拆违行动或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0-20分;
8、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集体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20-30分。
信息员在年度“防违、控违、拆违”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市拆违办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创新、贡献突出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建议,经市拆违办审核给予专项奖励。
三、经费拨发
信息员工作补贴由月补贴(400元/月)和年度综合考核奖(1200元)两部分组成。月补贴,市拆违办按季度划拨到各乡镇(街道)拆违办,由各乡镇(街道)拆违办根据月考评情况发放给各信息员。年度考核奖,由市拆违办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核实发给各乡镇(街道)拆违办,再由各乡镇(街道)拆违办综合考评发放。
该办法由市拆违办负责解释,自二OOx年四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