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优惠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一律发给由区统一制作的《计划生育优惠卡》,计划生育户凭《计划生育优惠卡》和身份证在全区范围内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条 按照《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计划生育对象,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第四条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办事、ban证窗口应当开设计划生育户服务专柜,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 各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具体优惠政策。在招工、录(聘)用、安排村镇企业工作、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六条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和行政职能,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优惠政策:
(一)计划生育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照“免费检查、成本核算、低费治疗”的原则,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妇女常见病普查,提供低偿治疗,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定期组织慰问困难户活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二)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在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就诊时,免收挂号费;二女结扎户第二孩出生时的住院床位费减免20%;二女结扎户第二孩计划免疫参保费减免10%。
(三)教育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新学年新生入学报名时,优先解决学位;在解决特困生读书问题方面,优先帮助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