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集体、文明个人和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和班集体进步的积极性,落实学校努力创建和谐的、进取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学校决定在每个月份和每个学期分别进行文明个人、文明集体和校园之星的评选。
一、评选称号 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生,校园之星。校园之星包括艺术类各单项之星和文化课各单项之星,如歌星,球星,美术之星,电脑之星,外语之星,语文之星等,评选时使用各单项名称。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称号为校级综合评比的最高荣誉称号。班级获得文明班级称号的,有资格参与局级以上先进集体评选的评选;个人获得文明学生称号的,有资格参与局级以上先进个人评选的评选。
二、评选的时间安排 每学期的每个整月份评选一次文明学生和校园之星。校园之星的评选每个整月份评选一部分,学期结束全部项目评选完毕。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的评选统一放在学期结束一次性进行。
三、评选的内容和标准 文明学生和校园之星的评选内容和标准,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安排和制定,并提前印发到各班级。文明寝室的评选内容和标准,以寝室在宿舍值周检查中获得的流动红旗数达到12次为线,达到或超出的,既可获得文明寝室称号;文明班级的评选内容和标准,以班级在学校值周检查中获得的流动红旗数达到12次为线,达到或超出的,既可获得文明班级称号。
四、评选程序 文明学生评选程序为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宿舍推荐和班级推荐,学校审定;校园之星的评选程序为个人自荐、班级推荐、专家组考评、学校审定;文明寝室评选程序为寝室自荐、班级推荐、宿舍推荐、学校审定;文明班级评选程序为班级自荐、宿舍推荐和学生科推荐、学校审定。
五、评选机构 学校设立领导小组负总责,学生科具体负责。
六、表彰和奖励 文明学生和校园之星的表彰和奖励安排在每次评选之后进行,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的表彰和奖励安排在开学初,一般安排在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和奖励将是隆重和热烈的,届时颁发证书和奖品,并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颁奖。表彰和奖励名单将登记在光荣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