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借书规则
1、借书时间:正常工作日全天开放
2、借书数量:教师所任学科的教学参考书,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4本。非所任学科图书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5本。
3、借书限期:教学用书学期结束时归还。其他类书籍一个月归还。必要时可以续借,所借的图书学期末必须全部还清,以便与校产管理员清产核资。
4、图书是国家的财产,借去的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2---3倍赔偿。如有损坏原价赔偿,图书仍归图书室。
5、学校图书资料、原则上不对外单位人员开放。
6、调走的人员,必须先还清所借全部图书,持图书管理员开具的证明方可办理离校或工资转移手续。
二、学生借书规则
1、借书时间:正常工作日的12:00-1:00,按图书室的有关规定分批借阅。
2、借书数量:学习资料类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3本。其他类图书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2本。
3、借书限期:学习资料类书籍一个月归还。其他类图书2周归还。必要时可以续借,所借的图书学期末必须全部还清,以便与校产管理员清产核资。
4、图书是国家的财产,借去的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2---3倍赔偿。如有损坏原价赔偿,图书仍归图书室。
5、学校图书资料、原则上不对外校学生和本校在外借读学生开放。
6、学生毕业、转学时,必须先还清所借全部图书,持图书管理员开具的证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三、图书室管理制度
1、购买图书资料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随便订购的书刊一律不予报销。
2、图书入馆后,要逐本盖章,进行登记、编目,分类排架图书,使其达到规范标准化。严格注销制度,全面反映馆藏情况。
3、设书目索引卡和书内卡,便于读者选书 ,便于管理。师生凭证借书归还,发现污损缺页、丢失等情况,要按制度赔偿并做好记录。
4、设立总帐、分类帐,按类进行编号,逐本登记,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5、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7、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帐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8、搞好书库管理,假期与平日均要做到“五防”,既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蛀。破旧图书要及时糊补,报刊要及时整理装订,确保资料完整。
9、注意安全,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图书管理员每日工作结束后应仔细检查;离校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门窗,熄灭火源,以防万一。
10、图书室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干净、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