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公开的形式上,突出实效,方便群众。充分利用窗口公开、媒体公开、文件公开等基本途径,狠抓公开硬件建设。建立了政务大厅,开通了举报电话,创办了政府网站和纪检网站。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示栏、政务网址、发放文件和明白卡、收费表、便民手册等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主要通过召开政务通报会、广播电视播放、报纸、办黑板报等形式随时公开;对一些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通过流动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在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上,突出建章立制,做到“六项监督并举”。一是自我监督。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正。二是人大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定期听取政府各部门的汇报,审议各项重大政务,评议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公开性进行监督。三是纪律监督。纪检检察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召开好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加大对政务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五是民主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评议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效果。六是组织监督。对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反馈渠道、整改措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同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办理承诺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做到有诺必履;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聘请了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和投诉处理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建立,有效地防止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现象。
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树立了高效透明的政府形象,提高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政府事务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政策、程序办事, “三乱”行为、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投资、建设、干事创业环境明显改善,依法行政得到强化,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政务公开与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一起抓,互为依托,互为促进,特别是财权、人权、事权和领导干部涉廉事项公开,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管理社会事务的热情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在政务公开有效实践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一)、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有的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抓落实的力度不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没有投入精力抓落实,使政务公开停留在一般号召和要求上,带抓的状态上;三是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简单应付,流于形式。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不尽规范。一是政务公开形式化、表面化等问题存在,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仅仅满足于桌牌、胸卡明示,设立公开栏。有的部门没有明确应公开的重点项目、重点内容;有的虽然开通了投诉举报,但对谁来处理,怎样处理,没有明确责任和办法。二是个别单位没有充分利用有效形式,把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向群众宣传到位。三是公开的内容、程序不规范、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则工作起来不得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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