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果的数据分析;负责各镇调查员调查前的培训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调查、提供全县工业企业活动单位情况,提供全县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工业企业活动单位和从事工业企业生产的个体工商经营户名录库;对企业经济性质与现有生产规模不相符的个体工商户提出整改处理方案。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工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工作的经费落实,制定促进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发展的奖励办法,协助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调查、核实全县所属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纳税情况。
县劳动局:负责调查、核实全县工业生产活动单位的用工和工资情况。
县质监局:负责调查、提供全县工业生产活动单位的企业法人代码证号等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调查、核实全县所属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人的用电情况。
各镇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的工业企业调查工作,抽调党政办、经济办(企业办)、工商、财政、劳动、供电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按照县调查办统一印发的《陆河县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派员进驻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登录数据,认真完成辖区工业企业生产情况的调查、表格的登录、收集、审核、汇总、资料分析、上报和整改等任务。各镇调查机构人员名单(包括调查员),请于5月18日前上报县政府财贸股。电话:
www.xuexue6.com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工业企业调查是我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把调查宣传工作贯穿到调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及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是当地调查工作的首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镇分管领导要直接参与,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调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镇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尽快做好机构、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为了保证调查质量,无论是国有、集体、“三资”、私营、个体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调查人员如实填报调查表,不得虚报、瞒报。县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对各级调查结果进行核查,对本次调查数据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调查人员的责任。
(四)科学合理安排,确保调查质量。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合理配置调查力量,细化各个阶段、各项调查内容,逐个逐项、有条不紊地进行调查;要切实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对人员培训、调查摸底、调查登记、收表审表、数据录入和处理、质量验收和整改规范等全过程的工作质量监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工业企业调查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