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县人民政府将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凡无故不能如期完成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部门要监督各供电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环保执法部门明确的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等有效措施。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在金融信贷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综合整治成效。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意识,对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相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在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提高守法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整治效果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开展整治行动的各个阶段相关情况,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和成效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编印专项整治行动简报,加快信息传递,加强经验交流,促进专项整治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地实施,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五、时间安排
200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检查与整治、督查、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乡镇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与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9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督查阶段(8月至10月)
各乡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
各乡镇于10月10日前对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Tag:工作方案,接待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格式,常用公文 -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