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库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的,或者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的,变更设计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六)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和监控工作力度;对于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已投入运营的,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于经安全评价确定为危库或出现严重险情威胁尾矿库安全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确定为险库的,要责令其限期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督促其限期按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全面消除隐患。
(七)规范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淘汰总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尾矿库;矿山建设项目投资核准时要明确规定配套建设尾矿库的准入要求和标准,并严格控制建设总库容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尾矿库。
(八)尾矿库尾矿再利用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经委核准,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严格按要求履行安全“三同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正在使用的尾矿库进行回采再利用、经批准闭库的尾矿库重新启用或者改作他用时,必须按照尾矿库建设的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工程设计和安全评价,继续使用原尾矿坝和排洪设施的,不得影响原尾矿坝和排洪设施的安全。尾矿库再利用生产完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尾矿库闭库的规定进行闭库。尾矿库超设计库容排放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闭库。
(九)严格尾矿库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凡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尾矿库的设计和施工。对外省进入我县从事尾矿库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安监局和市环保局的共同认可,并到市、县安监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有关工作。没按规定设计的尾矿库,以及没有备案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招投标,其设计、施工的尾矿库一律不予通过安全“三同时”的审查,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总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万立方米)尾矿库的设计应当由具备乙级以上矿山建设工程总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评价应当由具备非煤矿山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施工应当由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矿山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十一)已经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的或者资料不齐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进行必要的工程勘测,补齐必要的资料,并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坝体进行稳定性分析和调洪演算,符合规定的颁发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www.xuexue6.com (十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治完毕的尾矿库要采取降低负荷、停库整改等措施;列入限期整改范围的尾矿库,到期后由市、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没有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三)整治期间对已掌握的尾矿库隐患,要制定应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宜保留的尾矿库要加大整改和现场管理力度,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整改无望的尾矿库要限期取缔和关闭。
(十四)每座尾矿库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管护和作业,设计库容在100万(含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还应当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2名以上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6月30日结束。
(一)部署排查及初步整治阶段(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20**年10月底前,县人民政府成立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指导扬武镇、腰街镇、戛洒镇、老厂乡和新化乡五个乡镇尾矿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五个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个乡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在20**年10月底以前制定出本乡镇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规划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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