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集中统分。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民政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切实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动员学习,要形成严肃认真、高度统一的思想。上下联动、互相支持的团体精神,谋大局、求精细的责任意识。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着力整改,务求实效。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要在去年评议的基础上,将抓好整改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实事求是、边评边改的原则,将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评议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不回避矛盾、不流于形式,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将整改工作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切实解决民政系统自身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巩固成果,突出特色。要坚决防止“评时一阵风,评后就放松”的现象,做到平时与评时一个样。要继续巩固去年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相结合起来,与民生工程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民政事业发展特色结合起来,与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按时保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设计自选动作,充分展示民政系统的特色。
――规范评议,严肃纪律。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和建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对象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对象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宣传工作的社会效应,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简报、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及时反映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成果。使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不断推动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