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执法局、工商局、城建局。
12、整顿各宾馆饭店食品卫生环境。
责任单位:卫生局、防疫站。
13、加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
责任单位:城建局。
14、加强停车场管理。
责任单位:城建局。
15、文物旅游景点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文物局。
16、清理主要区域和交通干线两侧卫生。责任单位分别为:
党群系统:曙光路、春蕾路;
行政系统:顺城路、益民街、校前路;
经贸系统:柳根路、南关大街、正阳西街东段;
宣教系统:东、南、西、北环城路,护城河;
政法系统:上西关大街、下西关大街、永安街;
计委系统:高速引线、康宁街、正阳西街西段;
农业系统:中都路、北关大街;
古陶镇:泰安路、东关大街、所属各村道路;
水务局:滨河路、柳根河河道;
交通局:东外环路、平南路西段;
公路段:南外环路、西外环路;
工商局:蔬菜市场、东风市场、古陶市场、各早市夜市;
客运站、火车站:火车站广场。
(二)、农村卫生环境整治责任
1、整治国省县乡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卫生环境。重点是108国道。
责任单位:公路段负责树木整修、涂白和交通标识完善;工商局负责广告和摊点清理;沿线的襄垣、洪善、南政、古陶、中都五乡镇负责垃圾清运。
汾屯线、东厦线、平泰线、平孟线(县城至岳壁段)两侧的树木整修、涂白和垃圾清运由沿线各乡镇负责。
2、整治农村村容村貌,重点是乡镇人民政府所在村的村容村貌。
责任单位:各乡镇、有关村。
3、清理新建油路、水泥路两侧垃圾杂物,搞好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交通局、林业局、各乡村。
4、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封闭化收集制度,探索建立清扫、清运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环卫局、各乡村。
5、农村防病改水。
责任单位:水务局、有关乡村。
6、农村厕所改造。
责任单位:卫生局、爱委会、各乡村。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委、政府成立由县长李定武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杨建平、副县长张文渊任副组长的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经贸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城建局、督查室、广电中心、执法局、工商局、环卫局、卫生局、爱委会、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一是综合协调组,由政府办、城建局、环卫局组成;二是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广电中心、电台、报社组成;三是督导检查组,由督查室、爱委会、环卫局、文明办组成。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卫生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在实际行动中检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为确保这次整治行动真正收到实效,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第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第二,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古城内环境卫生整治要按照平政办发(20**)117号文件精神,继续履行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职能,每个单位的古城内街巷卫生环境责任区不变。新城区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本次新确定的责任区认真落实,并保持长期不变。第三,要宣传造势,形成氛围。宣传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古城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声势,迅速掀起全县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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