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一阶段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践,在全公司系统内已基本形成了行政领导负责,监察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参与,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
2、完善制度,加强领导
公司两级全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今年还是第一年,工作中缺乏经验,力量也显得相对薄弱。要想搞好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必不可少。
首先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监督制度。
第一,为了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规范性,公司党委研究制定了《北京电力公司权力行使监督制约办法(试行)》,提出了对决策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招标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的内容和要求,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的重组并购等重要事项决策与操作的监督制约。同时,规范了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的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防止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问题发生。
第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程序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北京供电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发标监督、开标监督、评标监督、定标监督等方面规范招标规则秩序。全年监督小组共参加公司大规模设备评标会41次,涉及招标设备80余项,设备中标总金额7.42亿元,节约资金4335万元。参加了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公司集资建房等职工关心的重大事项的程序管理工作;参加农网一期、二期改造工程“回头看”验收和基层供电所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的监督。组建了由监察室、审计部和法律事务处共同参与的招标监督小组对公司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程序的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对招标过程中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协助招标工作组织单位逐步细化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协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制定了“招标监督一览表”、“招投标会议监督情况表”、“招投标工作纪律”等文件,逐步完善招投标监督工作,促进了公司物资资源平台建设,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第三,为了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操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电力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使效能监察工作形成了从立项填报、组织实施、直到成果评选一整套较为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
上述监督制度的建立,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依据这些制度,公司和各直属单位加大监督力度,确立监察重点,使效能监察工作渗透到公司管理的方方面面。
其次加大了培训指导的力度。
针对纪检监察系统人员新、工作内容新,业务知识有限的现状,公司采用专题培训、工作交流、网上介绍等多种方式,指导基层监察人员对效能监察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基层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掌握了基层效能监察项目的进展情况,推动了公司效能监察工作整体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精心组织、把握定位
效能监察是一项涉及公司各领域管理的工作,仅靠纪检监察部门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在实施效能监察项目过程中,各单位监察室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内容的效能监察项目,抓住两个关键环节开展工作。
一是抓住了选题立项环节。效能监察能否取得好的效果,选题立项是一个重要环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坚持建章立制与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过程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查找本单位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影响公司提高效益的因素、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规范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确定重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制订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在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抓出了实效。
二是抓住了全过程参与的监督环节。企业监察工作具有“纠偏、惩处、教育、保护”四项职责,效能监察工作只有深入到企业内部,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掌握和了解,才能真正发挥效能监察对企业规范管理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五性”来体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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