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管理资源网企业管理资料企业经营管理办事指南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手续9» 下载

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手续9

  • 名称: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手续9
  • 类型:办事指南
  • 授权方式:免费版
  • 更新时间:02-18 14:30:02
  • 下载要求:无需注册
  • 下载次数:6151
  • 语言简体中文
  • 大小:5.81 MB
  • 推荐度:3 星级
《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手续9》简介

标签:办事流程,
技术监督行政案复议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技术监督复议部门递交复议申请书和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技术监督复议部门决定。复议申请书需要一式三份。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递交的复议申请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③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3.技术监督复议部门的复议机构或者专职复议人员依法对复议申请书进行审查,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为有效复议申请,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批准后立案受理;凡不符合第2条①②项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受理或者不受理复议申请,均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复议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把复议申请书退还申请人,限期补正。待收到补正材料后,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4.复议申请一经立案受理,有关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将依照《条例》规定的期限进行行政复议。 
  5.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大小:5.81 MB
Tag: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企业管理资料 - 企业经营管理 - 办事指南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下载
下载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