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检察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按照最高检院的要求和指示,充分认识解放思想的重要意义、树立适应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检察机关解放思想,是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重要内涵,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国家法治建设的实际来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法治建设的重点已从加强立法工作向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转变。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各界和公民依法办事已经形成法治发展趋势。检察机关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法律实施的实践者、执行者、推进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解放思想,摒弃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检察机关的职能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仅是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还要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真正做到各项工作随着党和国家确立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指导方针而发展,随着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检察的新要求、新期待而调整,随着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推进和对检察工作规律认识不断提高而深化。
检察机关解放思想,要以正确的执法观念引领工作主题。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结合执法实践,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正确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与程序的重大关系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办案数量和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立足数量和效率,突出质量和效果。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监督、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如在可持续发展上着力解决检察工作水平不够高,战略、系统、创新思维不够强,基础工作还不适应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在思想与工作作风上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中患得患失、不踏实、做表面文章;少数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不规范,违反程序办案;以及法律监督能力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适应,部分干警缺乏法律必备能力知识,在履职中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等制约检察职能发挥等问题。
检察机关解放思想,要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规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各个业务部门的职能划分;构建检察业务一体化机制;创新预防犯罪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综合考核体系;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整章建制,强化自身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完善网上办公办案、信息化运用机制。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