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执行力,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其他各项基层组织建设,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以“谱写发展新篇章,立足岗位做奉献”为主题,以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党员设岗定责和村级党组织创业承诺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本镇实际,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进全镇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 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培养、树立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各条战线和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正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弘扬沈浩精神,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争做学习型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各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扎实开展“一创三联”创建活动以及深化“三爱”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同时,可根据行业特点和党员实际,把“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化。
1、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站所办中心服务承诺等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创业承诺等活动,努力建设“五个好”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增强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3、街道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按照“五个好” 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提高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村街党组织要建立并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每户群众,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为主题内容的制度,畅通渠道听民声,一家一户访民愿,上下联动办民事,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