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工作计划二
200x年,我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物价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上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我市“两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新”新突破,推进“三区一城”建设的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职能,切实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保持市场基本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当好政府决策参谋、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的工作中,创新开拓,踏实实践。一年来,我局在保持省级规范化物价局、国家级价检查分局的工作标准的前提下,获得了省物局表彰的价格监测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表彰的20**年度引资与融资先进集体、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办表彰第四届市直机关周末运动会组织奖、市委办通报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市妇联表彰先进单位。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干部职工(第五届都江堰市优秀青年韩衡,促进城乡就业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安家全、杨美全,信访调解先进工作者陈雪婉、公墓塔林处置先进个人谭梅、陈雪婉,优秀团员吴红清、陈雪婉,第四届机关周末运动会优秀运动员杨耀),推动了全市价格工作上新台。
一、尽责履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按价格管理权限履职到位,确保社会稳定
20**年底,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物价局联合转发(川财综[20**]32号)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由于我市出租汽车公司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对出租汽车服务性收费相关内容认识不一致,涉及出租汽车产权分类及确权等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到省、市物价局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较为频繁,矛盾突出,省、市媒体也十分关注,存在不稳定因素。我局针对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因素,一方面多次积极主动的向省市物价部门请示、汇报在贯彻执行文件中的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出租汽车公司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摸清出租汽车经营的体制、模式及各项费用构成,收费依据等情况,并及时将可能诱发不稳定的苗头和建议意见,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省市物价部门报告,以取得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周密的考虑、务实的作风,平息了这次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我局还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价格举报投诉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特别是对市政协的第99号和153号提案进行了专项办理,让政协委员收到满意的答复。保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群众满意。
(二)加强服务,惠民见行动
1、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一是全面完成了我市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年审率达100%,并按时向成都市物价局报送了年审总结。共审核22个收费部门和系统,182个《收费许可证》(含正本76个、副本106个),80项(大项 )收费项目。审核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为21151.97万元。注销收费许可证2个,降低收费项目1项,预计全年减轻企业和群众的经济负担约为两万多元。二是对全市90市家收费单位,197个《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正本90个、副本107个)进行了年审,年审率达100%。审核了20**年度服务价格(收费)总金额为24309.67万元(其中:医疗类7624.69万元,中介类1772.11万元,旅游类12022.83万元,公益、公用类2890.04万元)。体现了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医疗服务价格和旅游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减少了乱收费,20**年度比20**年度少收2572.39万元。
2、开展农村药品监督供应“两网”建设为民办实事。一是认真审核并及时公布“零加价”和顺加“30%”差率的药品价格公示表。二是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价格监测点。三是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工作。20**年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对农村药品配送价格公示率达到了100%。确保了差率管理落到实处,药品的质量得到保障,价格也有所下降,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把扶贫帮困落到实处。全年,我局向对口单位大观镇给予了人力、财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一是按照组织部要求,我局积极配合支持,在中层干部中通过推荐比选,安排了一名干部到发展缓慢村-双乐村驻村挂职协助工作;二是对大观镇的双乐村、盐井村、桃源村建党团活动室给予了办公设备的支助,为充分发挥村党团活动室的作用提供了物资基础;三是对贫困户和人蓄引水工程共捐资2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