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全县“先锋工程”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推行公开承诺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着眼“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这一目标,立足我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实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 将组织管理转化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承诺,努力形成目标明确、监督严格、奖惩分明、操作规范的新型管理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承诺范围
全县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
三、承诺重点
(一)党组织的承诺重点:
党组织的承诺主要围绕《党章》要求、党建工作、县委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承诺,分共性承诺和具体承诺两部分。
1、共性承诺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遵守党的的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内团结,积极维护干部团结、干群团结、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2、具体承诺
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单位性质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承诺:
乡(镇)党委承诺重点: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引领群众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中长期目标规划、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三大创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乡的保障机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办实事、好事。
县直机关党组织承诺重点: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织作用,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单位;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村党组织承诺重点:加强村屯环境整治和环境建设;帮助群众增收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保障措施;加强民主管理、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措施;加强宗教管理、加强平安建设的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培养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的目标、措施;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具体内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
社区党组织承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大力推进共驻共建,加快建设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的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积极帮助社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提供就业帮助;加强社区党员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平台;
学校党组织承诺重点: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决抵制宗教对教育阵地的渗透,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教育。
“两新”组织党组织承诺重点:找准着力点,发挥党组织优势,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帮助;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动党员在生产、经营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以“我是党员,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为总要求,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基本标准,结合个人岗位职责、个人特长或自身存在的亟待改正的问题,就几方面或某一方面做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所有义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二是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三是实事承诺,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两件实事,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四是自律承诺。主要承诺维护党员形象,遵守规章制度、党风党纪,增强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方面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