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建设百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充分展现镇机关“好字优先、干字当头”的工作作风,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打造“实力灵桥、生态灵桥、文化灵桥、平安灵桥”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灵桥镇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建设百分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总分
镇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实行百分考核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对象
全体镇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严格执行学习会议制度
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和活动,并实行签到制。参加会议、学习和活动未经请假缺席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要求各村主要干部参加的各类会议、学习和活动,相关人员未经请假缺席的,每人次扣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0.5分;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律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干部原则上向分管党群副书记请假。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1、按时上下班(包括值班)。未经请假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脱岗一次扣1分,上述行为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的每次扣5分。上班时间需到灵桥以外联系工作的,必须逐级向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说明去向及事由,不说明或弄虚作假的视作无故脱岗。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原则上在所在村上班,每周在村上班时间不得少于3天, 上下班时间在周报表中体现,无故每少一天扣1分。
2、值班到岗到位。值班人员需到岗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无故不在岗一次扣1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的,每次扣5分;无值班记录的,当日值班人员均扣0.5分。值班日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在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的同时,落实好代班人员,否则以不在岗论处。
3、规范请销假。有事不请假作旷工处理,每天扣3分。1天以内(含1天)的向分管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向分管党群副书记请假,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作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要写好书面请假条交党政办,急事、急病事后补交,请假不写请假条的,每次扣1分。病假三天以上的需医院出具证明。
4、规范去向牌。去向牌与事实不符的,每次扣0.5分,被上级部门查到的,每次扣2分。
(三)严格执行各项禁令
1、上班时间参与搓麻将、打扑克的,被查实一次扣50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上述行为的,考核分全部扣除;涉及违纪的,在扣分的同时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2、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电脑上安装炒股、游戏软件的,发现一次扣1分;被上级部门查到的,每次扣10分。
3、各办公室要加强对电话机的管理,如电话费中出现异常信息费,视费用额度所在办公室每人扣1—2分,并分摊信息费。
(四)严格执行其它制度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因工作态度冷漠、恶劣,甚至造成失职,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的,或被举报投诉至96666查实的,每次扣10分。
2、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服从或推诿一次扣2分。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和突发性工作,在中心工作和突发性工作中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与的每次扣3分。
3、实行每周工作汇报制,各办公室主任每周五下午须将下周工作预安排上报给党政办,不上报、延期上报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镇督查办督查中,发现相应工作人员无特珠情况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扣0.5分,督查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完成的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集中抽查。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不少于二次,每季统计一次。
2、平时统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机关干部参加会议(包括学习和活动)的签到情况、请假情况、上级部门的督查情况等,每季统计一次。
每季度初,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季度干部作风纪律建设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予以公布。年底,汇总考核情况。
五、考核结果处理
1、扣除奖金。每分扣除奖金30元,直至扣完为止。
2、口头批评。累计扣分在3分以内(含3分)的,给予口头批评教育。
3、通报批评。累计扣分在3分以上10分以下(含10分)的,给予大会或书面通报批评。
4、告诫处理。累计扣分在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20分)的,给予告诫处理。被上级部门查到后上级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告诫的,给予告诫处理。告诫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凡在当年被告诫一次的,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奖金的50%,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
5、停职待岗。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的,给予6个月停职待岗处理。被停职待岗的,本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停职待岗期间,干部只领取基本工资。
本考核办法自200x年1月1日起执行,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