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运行,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为领导了解情况、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政务信息网络成员单位。
二、报送要求
政务信息网络各成员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报送信息。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及时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新成绩、新经验和新问题,反映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反映重大的社会动态和重要的社情民意。要善于选择各级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信息调研,报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能揭示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各类信息。
上报信息要确保数量和质量,政务信息网络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报送6条信息,全年必须报送1条高质量的调研信息。非政务信息网络成员单位遇有新情况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信息。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可通过传真、网络传输等渠道,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报送信息(电话:4688731)。
三、考核办法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方法分两大块:一是报送分,二是录用分。信息报送考核:信息网络成员单位每月按要求报足6条信息,给予基本分30分,每少报1条扣10分,每多报1条加10分。
信息录用考核:被市政府办公室录用的工作动态信息每条计10分,专报、调研信息每条计20分;被扬州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条30分,专报、调研信息50分,如有领导批示再加3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0分,如有省领导批示再加5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0分,如有领导批示再加100分。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信息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筛选录用、整理上报,得分仍计在原报送单位,同一信息在不同层次录用可重复计分。市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政务信息网络成员单位的信息上报、录用情况。年终以各单位得分高低为主要依据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表彰与奖励
为鼓励和促进政务信息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年底将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与奖励。表彰分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政务信息员和优秀政务信息三类。
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主要表彰政务信息工作整体水平较高、成绩较为突出的信息网点。先进单位产生办法:以年度内信息上报、录用得分情况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各单位在信息工作、网络建设、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优秀政务信息员。主要表彰成绩突出的政务信息员。受表彰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上报信息数量多、质量高,一些重要信息在领导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报送信息及时,反映情况真实;(4)积极参与信息网络研讨、交流活动,在信息网络、信息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
优秀政务信息。主要表彰年度内发挥重要作用的信息稿件。优秀政务信息应符合下列条件:(1)及时、准确地 提供重要情况,所反映的问题或建议引起领导重视;(2)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经验或特色,对全市具有一定指导意义;(3)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能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对评选出的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政务信息员、优秀政务信息均发给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 政务信息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
六、 本考核办法从200x年8月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