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定期收集社会各界的反响,及时、主动地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消除公众疑虑,引导市民出行。
(1)20**年12月至20**年2月底,区委宣传部负责每隔半个月将各大新闻媒体(报料热线)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响情况汇总,并报工作小组。
(2)公安分局负责将网络反响情况汇总报工作小组。
(3)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消除公众疑虑,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社会公布。
6、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工作小组要制作宣传横幅,印制宣传单张,最大限度地让公众知晓限制措施的规定和处罚措施。
(1)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安排人员利用交通平峰期,在繁华路段、主干广场、人群比较密集的地点派发禁限措施的宣传单张。派出宣传民警深入社区(村)向群众讲解限制措施的有关情况。
(2)11月15日为全市的集中宣传日。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区车流密集的广场或空地举办一场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宣传限制措施的规定和解答群众疑问。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该项工作。
(3)宣传工作中的经费,由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汇总,上报区政府审核。
(二)限制措施实施后
1、根据教育纠正阶段、清理警告阶段、查扣处罚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安排市、区新闻媒体进行3次以上的实地采访。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配合工作,根据以人为本、教育劝阻,稳步推进、管制结合的工作原则,以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使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治安秩序得以改善为方向,引导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适时向新闻媒体发布交通安全形势、空气环境的好转,并通过数据对比来让市民切实感受变化。同时要重点报道政府努力解决市民出行困难的举措和对违反限制措施实施处罚的情况。
(1)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向工作小组提供交通安全形势好转的有关对比数据。
(2)区环保局负责向工作小组提供空气环境好转的有关对比数据。
(3)区交通局负责向工作小组提供有关合理调整公交路线、增加公交车辆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方便市民出行方面的有关数据和举措。
(4)工作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情况和数据综合分析后,提供给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关系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宣传格局。要提前做好解答市民可能提出问题的准备,并通过舆论引导将市民的疑虑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精心策划,提高实效。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精心部署,加强宣传策划,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在开展宣传活动的过程中,要善于争取、协调、聚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共同促进宣传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指导检查工作。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有关单位宣传工作方面的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