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宣传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争取更多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市府办《印发佛山市实施部分区域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登记及上路行驶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电[20**]251号)精神,结合市政府宣传工作部署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格局,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区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状况明显好转。
二、工作时间和目标
20**年11月中旬起,发布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开展持续、全面、到位、有效的宣传,使群众及时了解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必要性、紧迫性,引导市民改变出行方式,切实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改善我区道路通行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1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该项交通管理措施。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佛山市高明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宣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具体宣传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罗海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副主任:廖华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宣教交管室)。
四、具体分工
(一)限制措施实施前
1、11月15日前,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播报通告。
(1)区府办负责通告的发文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在区级各类媒体(包括区政府政务网)上刊登、播报通告的工作。
(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通告的拟制,发送手机短信,设置户外LED交通宣传屏幕等工作。
2、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审定宣传资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印制、派发。
3、12月1日前,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策划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介绍我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工作的有关情况。
(1)区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区属新闻媒体,制作新闻通稿,落实场地、主持会议和会前向工作小组提供采访提纲等工作。
(2)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回应新闻媒体提问、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准备工作。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影响,策划专栏、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的弊端和引起的相关问题,引导、培养市民树立正确的观念,自觉配合和支持该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并组织新闻媒体策划整个限制措施实施前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电视、电台方面以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佛山电台高明分台为主要阵地。通过新闻报道、民生栏目、邀请专家学者对话访谈等节目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限制措施的必要性、紧迫性,引导市民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同时制作多条公益宣传短片、声带,每天在电视、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
报刊方面以《佛山日报·今日高明》为主。以限制措施的必要性、紧迫性为主线,通过新闻报道,热点访谈、采访专家学者等专栏引导市民配合和支持该项措施。在实施限制措施前,各报刊每周不少于登载1篇有关限制措施方面的新闻稿件。
(2)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有关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
公安分局负责每天对我区的重点网络论坛进行监控、收集信息,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网络言论的引导、化解工作。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在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向公众发布有关限制措施的规定,限制区域的划定情况,限制区域内交通调查情况,设置公交换乘点、限制道路内调整公交路线和增加公交车辆运行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相关限制措施工作进展情况等宣传工作。
www.xuexue6.com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要根据各自职能,及时监控我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对环境的影响等相关情况,配合工作小组开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