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市场就业为导向,以培训就业型群体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强化管理、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属地技校、市职校、培训机构为依托,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就业培训体系,化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就业培训工作带来的压力,解决各类企业需要大批合格劳动力与劳动者素质相对不高之间的矛盾,全面提高我市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力度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就业培训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就业培训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推进招商引资战略和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20**年至20**年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按照省市目标,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20**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000人,3年内培训达到10000人。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企业和属地企业用工对口岗位技能培训,为各企业提供合格的劳动力。20**年完成企业用工岗位技能培训2500人,3年内培训达到8000人。
3、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20**年全市再就业培训800人,3年内培训达到2000人,基本完成再就业培训任务。
4、积极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及创业培训,培养更多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水平人才,3年内培训达到100人。
二、实施“就业培训工程”的主要内容、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重点及对象是: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
2、招商引资投产企业和市属企业对口岗位培训(重点);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重点);
4、城镇新生劳动力技能培训;
5、农业专业人才技能培训;
6、在职职工培训;
7、转岗转业培训(含退伍军人培训);
8、高级技能人才培训;
9、自主创业培训;
10、劳教人员、残疾人员培训。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流动就业人员、专业农户、未考入中高等院校的人员,均可参加上述培训。
(二)实施主体
实施“就业培训工程”,必须明确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主体地位,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培训到位。市政府是组织“就业培训工程”的领导主体;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实施“就业培训工程”的工作主体;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公办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是落实“就业培训工程”的培训主体。
三、实施“就业培训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就业培训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实施“就业培训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政府工程”,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乐昌市实施就业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经贸、外经、财政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了落实工作职责,必须明确分工。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