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为宣传、表彰在高明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要业绩和突出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爱外来工的和谐氛围,激励广大外来工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建功成才,推动高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开展“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
一、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为使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事局、公安分局、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经贸局、区计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资格、事迹材料进行核对检查,以及具体事务的衔接协调,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评选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政府部门、企业、驻区媒体等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的评审工作。
评选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xxx
副主任:xxx xxx
成 员:xxx xxx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高明区“十佳外来工”评选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高明连续工作2年以上,办理了暂住证的非高明户籍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
2、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3、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工作,在生产、营销、服务等一线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
4、积极参加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技术革新,努力钻研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迹比较感人;
5、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正义感,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事业。
(二)高明区“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的评选条件
www.xuexue6.com1、高明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包括省、市属在高明的企业单位),外来工占员工50%以上,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自觉为员工办理政府规定的各项劳动用工手续和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谐,无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无劳资纠纷;
2、严格落实各项劳动安全生产保护措施,生产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主动关心爱护外来工,重视员工合法权益,为外来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
4、员工关系融洽,生产、生活秩序良好,连续两年无群体性事件及刑事案件发生;
5、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经常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外来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6、群团组织健全,开展活动正常,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评选活动从20**年开始,每两年举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评选活动举办当年8月启动,8-10月接受报名申请。报名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镇(街道)汇集所属的企业和个人推荐名单(名额不限),依据上述条件组织初步考评,在推荐表上加具考评意见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当年11月,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参评人员和参评单位资格、事迹材料进行核对检查,将符合资格条件的参评人员、参评单位名单连同申评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当年12月,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参评人员和参评单位申评材料基础上,按1:2比例确定“十佳外来工”候选人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候选单位,上报组委会审核。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经组委会确认后,其事迹简介提交区政府网、佛山电台高明分台等媒体向社会宣传和公示,利用上述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动市民进行投票选举。
(四)次年1-2月,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可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固定电话或邮寄等投票方式对“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候选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投票选举。
(五)次年3月,按照组委员评定和群众投票各占50%的分值权重,选出“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