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格尔木市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0.5万亩在乌图美仁乡实施,封滩育林0.5万亩在市林场实施。
2.2.3都兰县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8万亩,其中:周边荒滩造林9万亩,封滩育林9万亩。周边荒滩造林任务9万亩在夏日哈镇实施;封滩育林任务8万亩在诺木洪乡实施,1万亩在英德尔羊场实施。
2.2.4 乌兰县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9.5万亩,其中:周边荒滩造林9.5万亩,封滩育林10万亩。周边荒滩造林任务中:赛什克乡7万亩,茶卡镇2.5万亩;封滩育林任务10万亩在茶卡镇实施。
2.2.5天峻县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5.5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3.5万亩,封滩育草2万亩,全部在苏里乡实施。
2.2.6大柴旦行委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5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1万亩,封滩育草0.5万亩,全部在鱼卡乡实施。
2.2.7茫崖行委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0.5万亩,封滩育草0.5万亩,全部在尕斯乡实施。
五、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1.投资概算
1.1投资概算依据
1.1.1《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号)精神。
1.1.2《青海省“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实施规划》确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粮食补助标准:每亩退耕地补助粮食(原粮)100.0公斤/年,每公斤粮食按1.4元计算。
1.1.4生活补助标准:每亩退耕地补助20.0元/年。
1.1.5种苗补助标准:每亩种苗补助50.0元。
1.1.6封山育林(草)补助标准:每亩补助50.0元。
1.2投资概算
全州20**年退耕还林工程投资5867万元,其中历年完成任务投资2692万元,本年计划任务投资3175万元。
2. 资金来源
20**年退耕还林工程共需投资5867万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粮食补助价款、生活补助费、种苗补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依据这项政策规定,20**年退耕还林工程申请国家投资5867万元。
Tag:工作方案,接待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格式,常用公文 -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