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街路巷楼门牌名称普查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县城镇和乡村街路巷楼门牌标志牌已到更换完善年限,因此,县政府决定从200x年12月起,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全县街路巷楼门牌标志牌设置工作,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加快全县城镇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动全县地名标准化进程,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普查设置范围
此次普查设置的范围包括:全县城乡(镇)内的街、路、巷(胡同)名称;居民居住的平房、楼房和个体、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名称。
三、普查设置时间
此次普查设置工作自200x年12月起至200x年9月末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x年12月至200x年1月):进行普查员招聘、培训及各种普查表格的设计、印制和原始资料、地图的核对工作。
第二阶段(20**年2月至200x年4月):完成普查设置的内、外业工作。
第三阶段(20**年5月至200x年9月):完成地名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工作。
四、普查设置方法
1、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从乡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抽调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普查组,在对辖区内各街、路、巷(胡同)、楼、平房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重大建筑物、纪念地等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填写有关普查资料,实施绘图、编码等技术处理,为制作地名标志做好前期准备。
2、加强普查员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有关业务专家对普查员进行专项普查业务培训,具体指导全县街、路、巷、楼、门牌的普查安装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楼门标志牌由市楼门牌街路巷名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制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黑财综〔20**〕118号文件精神,按照所管理建设的楼房数量及时交纳楼门牌制作工本费,交纳后将给予安装国家统一标准的地名标志牌。对拒不交纳楼门牌制作工本费的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不予验收。
五、普查设置经费安排
1、楼门牌材料工本费
全县城区现有住户34817户,楼房198栋、990个单元(不含正在施工建设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城市设置标准门牌标志工本费的复函》(黑财综〔20**〕118号)文件精神,该项费用由被安装单位及相关住户负责。
2、组织实施普查设置工作所需经费
城区街路巷标志牌补设费用7.62万元,工作人员培训费1.5万元,差旅费、办公费及设备购置费10万元,楼门牌安装费10万元。以上共需经费29.12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
各乡镇所辖区域街路巷及楼门牌普查设置所需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名普查设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街路巷楼门牌名称普查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任由xx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地名普查设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