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体系标准培训。分片组织各部门全体人员培训,咨询组讲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之间的关系和与区级机关工作的结合,讲解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实施整合型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方法。
第二阶段:文件编写阶段(约两周时间)
(1)组织文件编写培训。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文件编写培训。
(2)组织有关牵头部门编写区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部门编写《工作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咨询老师现场指导编写文件,各部门完成文件编写。
第三阶段:初审试行阶段(约八周时间)
(1)文件初稿审查、修改。咨询老师与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文件初稿进行审查,审查体系文件是否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以及各部门实际,并做进一步修改。(约两周时间)
(2)文件经审批、颁布实施。区级《质量手册》、《环境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区长批准。区级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分别由分管副区长批准。21家部门的《工作手册》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作业指导书》由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约两周时间)
(3)召开文件颁布大会,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颁布文件,各部门组织学习、执行文件,宣布试运行开始。试运行约四周时间。
(4)文件颁布大会与第二批启动标准化体系动员大会同时进行,第二批部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工作即日开始。
第四阶段:内审员培训、第一次内审及整改阶段(约四周时间)
(1)组织内审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内审员证。
(2)组织一次内审,评审标准化管理体系,以检验其符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
(3)各部门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对区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各部门的《工作手册》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阶段:管理评审阶段(约一天时间)
(1)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管理评审工作,召开区级管理评审会议,区长主持,区级机关标准化建设第一批、第二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标准化建设办公室主任参加,对全区标准化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包括对方针、目标的评价)。
(2)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
第六阶段:符合性审核阶段(约四周时间)
(1)符合性审核(模拟审核),由咨询机构依据标准、区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部门《工作手册》、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审核,以验证区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应性和有效性。
(2)整改及指导迎审,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纠正。
以上是21家试点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步骤,其它未取得任何管理认证的机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参照上述步骤进行实施。对于已取得管理认证的部门,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轨到全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在持续改进的基础上,纳入全区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4、阶段总结推进。在区级文件颁布大会上,总结21个试点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经验,启动第二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单位,并进行现场观摩交流。
5、第三方认证审核。年底进行全区区级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工作。
(1)正式审核注册工作(约六周时间)
①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第三方进行现场审核,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审核。
②各部门做好接受第三方审核的准备,关闭不合格项。
③第三方认证机构推荐注册,审核注册约用五周时间。
(2)认证获证工作(约两周时间)
①第三方认证机构给区委、区政府发放“三标合一”的认证证书,全区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②体系正常运行并持续改进。
6、各部门单独取证。需要单独取证的单位做好如下的准备工作。
(1)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区级机关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区级标准化建设办公室统一与认证公司协调,安排认证计划。
(3)各部门完善部门文件体系,做好管理评审,实施方案制定等相关事项。
(4)各部门按照国标委有关认证要求,在认证公司审核合格后方可单独取证。
五、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各部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设立江宁区区级机关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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