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新形势下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途径和办法,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服务老年人为出发点,努力通过完善组织网络,优化服务内涵,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志愿服务,探索我市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政府主导与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1年时间努力,使试点社区基本做到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完备、服务体系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顺畅、工作有序,使居家老人在社区就能获得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安全保障、文体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具体目标:
(一)城市社区
1.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社区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或应急呼叫、救助服务系统;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老年体育活动场所等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或老年日间照料室。社区内文化中心(站)、市民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2.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目标。要建立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主体、义工队伍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社区要有3名以上从事老龄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和一支10人以上、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应根据志愿者(义工)专长,建立爱心服务卡联系制度,为社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要建立低龄老人志愿者(义工)时间储蓄登记制度,对低龄老人志愿者(义工)为高龄、病残老人服务的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需要时享受相应时间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标。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服务标准、服务人员守则,落实6个以上老人最需要解决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联合社区家政服务机构、辖区单位食堂、餐馆、商业服务网点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有需要的老人开展洗衣做饭、料理家务、清洁卫生、代为购物、陪医护理、配餐送餐、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服务,初步形成方便老年人养老的“十分钟”服务圈;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孤寡老人和高龄独居老人的安全保障;社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健全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随访、送医、送药、体检等优惠服务。社区志愿者要积极与社区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和低保老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农村社区
1.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社区(村)要依托老年活动中心(室)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老年体育活动场所等为老服务设施要健全完善;村民学校、文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农民书屋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增设为老服务内容,为老人活动提供方便。
2.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目标。社区(村)老年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定期开展“一访四查”(即定期走访老年人家庭,查看老年人在家庭中吃、穿、住、医四个方面情况)工作制度,同时有一支稳定的老年人互助队伍。
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标。老年协会对社区(村)“五保”老人、高龄“空巢”老人、残疾困难老人和低保老人定期开展“一访四查”活动,老年人互助队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解决农村“五保”、高龄“空巢”和残疾老人的生活照料和安全照料问题;社区(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创造条件为社区(村)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优惠上门医疗服务;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对高龄优抚对象、贫困老年人实行临时救助,保障其生活;有条件的村,建立由村集体给老农民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