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违纪,不断完善全市交通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20**年9月至20**年元月,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现结合潜江交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交通系统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把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的切入点,作为深入开展“廉政交通三做起”、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着力解决‘三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科学发展” 等主题(实践)活动的着力点,积极稳妥推进,扎实有效工作,在全市交通系统形成“人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打造廉洁、阳光交通,实现潜江交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
二、目的意义
“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是以促进干部职工勤政廉政为目的,融教育、制度和监督于一体,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全市交通系统通过每位干部职工、每个工作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规范和制约权力,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机制,将预防关口前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针对性,使交通干部职工时刻警钟常鸣、廉洁自律、永葆清正廉洁的革命本色。
三、基本原则 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挽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9月22日至10月30日)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市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学习、重点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市纪委排查廉政风险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具体要求,教育广大交通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交通惩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交通肩负和完成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目的是预防和控制交通干部职工不犯或少犯错误、减少失误,防微杜渐,从政治上真正起到关心和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的作用,从而提高广大交通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让交通干部群众人人参与,树立风险理念,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实施方案在10月20日前报送市局监审科。
2.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特点,围绕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管、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影响权力正确行使的廉政风险事项,重点是:围绕工作态度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围绕部门管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围绕工作岗位认真查找权力职责风险。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组织审等途径,将风险点找准找全。
排查工作分两个层次:
一是个人。个人要对照自身岗位职权,结合以往履职及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从工作态度、岗位职责等方面认真排查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填写《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公示。公示征询意见后,交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审核确认。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今后,个人履行防范承诺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和个人述职述廉内容。
二是单位。各单位要对照主要职责,特别是核准后的权力、权限,认真排查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填写《单位内设机构岗位风险自查表》,在本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公示。今后,单位履行防范措施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单位考核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