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与管理,维护村级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三资”科学使用、高效经营、保值增值,根据我镇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对“三资”清理核实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村级“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本着“先清理后核实再完善”的工作思路,摸清村级集体“三资”现状,核实认定村集体债权债务,规范账证、资金管理;全面清理登记村集体资产、资源情况,界定产权、评估资产,规范村集体各类承包、租赁、出让行为,清收各类拖欠村集体的承包金,建立健全村级“三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阳光运行”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清查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指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产、水面、荒山、荒地、荒滩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
三、方法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启动,9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
1、召开会议部署。召开村级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电视、横幅、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党政信息、镇政府网站等宣传载体进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清理的浓厚氛围。
3、组建工作班子。由镇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指导、进度推进、复查核实、分析整改。各村建立“三资”清查工作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村会计任副组长,成员由精干业务人员组成,各村会计具体负责清查业务工作,小组名单于本月10日前上报。
4、开展观摩学习。组织村书记、村会计和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人员到屺亭街道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清查核实阶段(20**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1、清查摸底。按照清理的范围和重点,组织各村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坚持实事求是、不重不漏的原则,由村组织自查,填报清查摸底表,对所有资产、资源逐一登记,清理所有经济合同,拍摄资产实物、资源实景照片,全面摸清村级“三资”家底,做到帐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掌握农村“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确保清核工作没有差错。各村清查摸底表于7月底前完成上报,资产资源照片于8月10日前上报。
2、核实分析。对各村上报的“三资”清查摸底情况,从8月初开始对村级所有资产资源逐项进行核查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对各类资产资源,要依法界定权属,明晰所有权。对已处置的资产资源,重点审核合同是否依法依规、合理合法,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承包金是否及时上缴;对未处置的资产资源,要在核实基础上,查明情况,理清权属,建立台账。
3、整改完善。对核查分析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完善。
(1)完善规范经济合同。对除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外的所有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对于不规范的合同,要在与承包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显失公正的经济合同,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清理规范合同的基础上,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各类承包金要登记造册建档,被拖欠的要组织力量依法进行追讨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