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人口计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把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工作新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解决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矛盾和问题。200*年,全省总人口要控制在3595万人以内,出生率控制在13.8‰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努力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高潮
(一)代拟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协调相关部门把贯彻落实《决定》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督查项目,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牵头)
(二)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方法,在全省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高潮,营造学习贯彻《决定》的社会氛围。协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决定》要求,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制定有利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办公室牵头)
(三)筹备举办县级和部分乡镇党政分管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专题培训班,推动各级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把广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人事处负责)
二、探索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提高宏观管理和决策的能力水平
(四)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闽台人口发展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加强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的学习交流。(发规处负责)
(五)制定《福建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职责分解计划,建立科学的监测、督导、动态跟踪和政策评估体系。(发规处负责)
(六)组织实施《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及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贡献奖励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发规处负责)
(七)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认真筹备全省建立工作新机制经验交流会。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并实行滚动管理。(办公室负责)
(八)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程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内部依法行政的综合治理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八个不”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继续抓好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政法处牵头)
(九)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考核评估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估体系。继续对部分重点县(市、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开展中期抽查。(发规处负责)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十)推动各级政府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支农、惠农政策。形成部门参与、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合力。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基层计生协会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工作基础,遏制农村部分地区生育水平反弹的势头。总结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经验。(办公室、政法处、宣教处、群工处负责)
(十一)推动建立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