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签到制
凡三权在乡及三权在上抽调驻村的机关干部职工,除休息日外,每天上午8:00之前必须到党政办签到(星期一可延时至8:30),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上班的,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开会、下村未归不能按时签到的,预先填写工作安排(去向告知)记录,由党政办人员据实予以登记注明。
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实行指纹签到,按月汇总交效能办审核,送党政主要领导签阅,实行每月通报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签到,又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每迟到一次处罚10元,无故缺勤一天处罚20元,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党政办、计生办、计生服务所)人员考勤参照平时考勤规定(签到时间延至8:30)。考勤记录年终记入个人考核档案存档。三权在上单位参照执行,并将罚金主动送交乡效能办,由乡效能办统一代交。一年内迟到五次以上,又不主动交纳罚金的,将通报主管单位。
(二)去向告知制
为方便村干部和群众来乡办事,以及领导随时掌握干部动态,干部职工上班时间除因公外出,要求一律在各自办公室办公,不在办公室办公、下村或外出的,必须填写去向告知记录。由党政办负责收发,按周汇总报效能办审核存档。告知单填写要真实,机关内勤干部由效能办主任负责检查把关,驻村干部由驻点点长检查把关。
(三)请销假制度
机关干部确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党政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批准,书记不在时,由乡长批准;超出审批权限的,上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备案。以上请假事项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将审批过的请假手续交党政办存档,无书面手续的不予承认。请假人员须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乡。假期结束后,须立即到党政办报到销假,全年累计请假20天以上的,年终不参加优秀等次的考核考评。
(四)周一工作汇报制
为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机关干部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责任心,加强层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每周实行周一上午工作报告制度。参加人员:党政班子成员、乡二级机构负责人、驻村负责人、计生办全体人员。汇报内容为上周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本周工作安排(若特殊情况书面汇报)。
(五)干部住乡制
每位乡干部每周住乡不少于3天。并实行24小时夜间值班制度,每班(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必须要有1名乡领导班子成员带班,3名一般干部参加值班。乡党政办排出乡干部住乡值班安排表,并严格考勤。对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可以调班,但必须实行备案登记。住乡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
(六)办公无休日制
干部工作日不少于5天/周,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办公无休日制度,由班子成员带班,党政办、驻村干部等人员组成。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和财政所都必须安排值班,乡效能办负责督查。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主要事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因缺席、脱岗所造成的失误,由值班人员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七)定期学习制
每月安排一次(每月的第一个周一例会时)机关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除外)。乡全体干部职工、三权在上的二级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主要内容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形势教育和工作论谈等。每月学习班子成员分别主持,班子成员规定或自选主题,轮流主讲,辅导学习,干部职工在会上交流学习心得,农技人员适时进行农业科技讲座。机关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和记录。
(八)岗位责任制
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是将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节日补贴和出差补贴相挂钩,突出效能,严格奖惩。
1、值班岗位。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将机关干部的节日补贴(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与值班(指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情况相挂钩。凡值班未到岗的人员均按缺勤处理,缺勤一次扣发节日补贴20元。年度内累计缺勤10次以上的,取消其三节补贴。党政办负责出勤统计,经带班领导确认后,财政所负责代扣。各值班小组因迟到和缺勤所扣发的经费补贴,仍返还各组,由带班领导奖励给本组出勤人员。
2、驻村岗位。实行驻村点长负责制,将驻村干部(含计生联系人)的出差补助(15元/天),与其所驻点村的工作出勤、工作态度、业绩相挂钩,交由驻村点长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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