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提档升级和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扩大我县“创卫”成果,推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卫提档升级,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招商环境,加快城乡管理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容规范、环境整洁、城乡统筹管理为目标,以“四消除、五整顿”为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由无意识管理向有意识管理转变,由无序管理向有序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促进城乡容貌提档升级,推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象和范围
(一)县中心城区;
(二)富裕镇社区巷道;
(三)农村乡镇所在地;
(四)90个行政村。其中G111国道沿线友谊乡中和村、富友村,塔哈乡东塔哈村;碾北公路沿线富路镇兴隆村、万宝村,塔哈乡吉斯堡村;富龙公路沿线友谊乡新民村,龙林公路沿线繁荣乡永丰村、丰年村;富裕镇3个城中村(杨屯村、繁荣村、五一村)和友谊乡1个城中村(友谊村)作为重点村屯;
(五)县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三、管理考核标准
依据《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星级乡镇考评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20**-2012)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评比。
(一)中心城区管理考核标准
1.主次干道管理考核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井然,商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贴乱画;无陈旧破损牌匾、广告、条幅等;市场秩序井然,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停放有序,设有专人管理;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挡,工地外无乱堆乱放。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率达到9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污染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2.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标准:物业管理小区保持整洁美观,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无危害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问题;公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上、下水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有专职清洁人员,实行标准化清洁,垃圾日产日清;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不改变绿地用途,无破坏、践踏、占用现象;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3.清雪管理考核标准:由城管局按照县清雪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清雪任务,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县环卫处负责及时运出积雪。
4.垃圾处理管理考核标准:按时限要求,完成富裕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任务。
(二)富裕镇社区巷道管理考核标准
社区巷道秩序良好,无占道物;边沟整齐,排水通畅;有专职垃圾清运和日常保洁队伍,保洁覆盖面达到95%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率达到80%以上。无卫生箱地段要设有简易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巷道宜栽树木地段要栽植灌木;巷道宜栽花卉地段要栽种鲜花。每个社区至少有三支环卫志愿者服务队,作为环卫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农村乡镇所在地管理考核标准
主次街路秩序良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视野内无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规范整齐,无破损;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停放有序;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挡,工地外无乱堆乱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70%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80%以上,垃圾收集容器化率达到6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背街小巷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污染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