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办事的群众热情服务,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耐心解释,不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诿。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做到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办结完毕。设立举报电话(0795—xxx),及时受理群众的建议和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6、深入开展“三进六联三上门”活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人员进农民庭院,进龙头企业,进田间地头,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联系种粮大户,联系龙头企业,联系规模养殖场,联系规模果蔬茶园,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阳光工程培训学校,做到征求意见走上门,农业科技送上门,政策法规帮上门。每位农业科技人员至少联系一位农户,为联系户提供面对面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市水利局
1、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全面完成宜春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重点圩堤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万亩,对防汛抢险所需技术和物资支援,4小时内落实到位。
2、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国家规定的各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禁止利用行政执法权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索、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一事一议”的规定,坚决不搞强迫命令和强行“以资代劳”。
3、进一步扩大水利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特别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利现状、发展方向、投资政策、事权划分、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国家出台的水利建设各项筹资政策等,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利局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将当事人调离原工作岗位;造成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795-xxx
市国土资源局
一是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用地服务保障。
二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的保障工作。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做到重点项目保障用地,优质项目优先供地,所有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三是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将管地、用地同造地结合起来,努力增加经济发展后劲。
四是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应方式,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全面整治小、乱、散矿产开采和资源粗放型经营,发挥矿产资源的最佳效益。
六是制定全市建设用地报批审核具体办法,简化程序,精简内容,降低办事成本,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效率。
七是建立健全审批土地的后续管理与督查,确保用地性质、集约水平、产业政策、占补平衡、农民利益、生态环境等得到切实保障。
八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岗位责任制,强化失职追究制,同时设立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热线,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0795-xxx
市林业局
1、凡“三大战役”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市林业局全力以赴做好林地前期查验、申报工作、跟踪服务,直至审批到位。
2、凡“三大战役”涉及到的项目,需要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的业务,做到随到随办,随办随结;需要上报的业务,做到速办速报,全程为“三大战役”开辟绿化通道。
3、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规费。
4、坚持“三办”、“三通”的工作原则。做到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手续齐全的畅通,不够完备的“变通”,完全不符合政策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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