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廉洁从政。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队伍。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禁相关人员参与或干涉招投标活动;严禁借故刁难、拖延、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索拿卡要、谋取私利;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执法,禁止乱罚款、乱收费;禁止接受被管理对象的吃请、礼品、礼金。
欢迎全市人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xx。
市环保局
一、文明礼貌服务。严格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至上”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四个“优先”和“六个一”,即:服务“三大战役”优先,群众信访投诉处理优先,大事要事优先,特事急事优先;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展示一个良好的形象,露出一个诚挚的微笑,送上一句真心的问候,让出一张关心的椅子,递上一杯温暖的茶水,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公开环保政务。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一律公开。向社会公开环保局主要职责;环境执法监管法律依据;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程序;公开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公开信访工作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程序;公开环保部门纪律和廉政规定、优质服务标准;公开排污费征收项目、标准、范围及依据;公开环保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每日在宜春电视台公布宜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每月在宜春环保网上定期发布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数据。
三、审批限时办结。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上,实行项目专人负责制,对资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并经技术评估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在 1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全程跟踪服务直至办结。在污染治理项目验收上,收到治理单位递交验收申请和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后,在 2个工作日安排治理项目验收事宜,完成现场验收后 3个工作日下达验收意见。
四、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信访举报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处,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办理。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开通12369环境举报热线,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按时办结制,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五、阳光廉政执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树立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务实、创新、高效、清正、和谐”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杜绝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索、拿、卡、要”等丑恶现象,所有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廉洁从政。严格执行质监总局“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及市委“六条禁令”规定,杜绝索、拿、卡、要,对影响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2.政务公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许可设定,帮助企业做好取证的前期工作,对没有取证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排出轻重缓急,予以帮扶。在质监网站、刊物等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及承诺内容的公开,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
3.科学公正。增强技术机构检测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检验检测,严格依据技术法规、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用科学数据说话。
4.依法行政。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
5.扶优扶强。定期走访工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征求意见,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名牌,申报国家免检产品及重点保护产品。全面开展“质量兴园”活动,引导园区企业做好节能工作,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6.保障安全。深化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生产,做好把食品小作坊整合提升为小企业的工作,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确保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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