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林经营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统筹协调好林业生态与产业的关系,探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我县商品林经营管理新机制、新模式、新枝术,力争在完善商品林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方面取得突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司前镇进行商品林经营管理试点建设。通过司前镇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商品林经营管理工作和我县林业实现跨跃式发展。现制定司前镇商品林经营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司前镇商品林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和示范建设意义
司前镇地处我县南面,辖8个村委会,林木蓄积达1338444 立方米,占全县蓄积的 10.5 %,是我县的主要林区镇。全镇土地面积246576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11202 亩;有林地186313亩,占林业用地的 88.2 %;公益林面积22545亩,占林业用地 10.7 %。司前镇自然地理条件比较优越,全镇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土壤有机质含量高,适宜林木生长;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方便快捷;林业机构健全,科技力量较强;加上镇政府对商品林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高,商品林面积达九成,是理想的商品林经营管理示范区。
长期以来司前镇在大力发展商品林建设中,也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商品林采伐限额问题亟待我们去研究和解决,为此,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通过改革与创新,力争在完善商品林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商品林经营理念、商品林管理机制、商品林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通过司前镇商品林经营管理的示范,对推动我县林业实现跨跃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示范点工作建设的指导原则、目标
(一)指导原则。
1.坚持森林可持续经营以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
3.坚持遵循林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因地制宜,推进司前镇林业发展的原则;
4.坚持科学兴林,试验推广和示范相结合的原则。
(二)目 标。
1.探索出科学完善的商品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按照司前镇现有可经营商品林面积和主要造林树种的生长规律,在科技兴林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制定采伐周期、采伐面积、年采伐林木数量等,既保证青山长在,又保证“三大效益”不断提高。
2.低产林明显减少,生态状况显著改善,林农收入稳步增长,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20年的轮伐期内全面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五年内减少80%的低产林,林业经济持续增长,至20**年全镇林业总产值达3000万元,林农收入增长6成。实现林业产业建成全镇经济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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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现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良性互动。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管好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
4.林业产业化建设有新的突破。在全面建设速生丰产商品林基地的前提下,可伐资源不断增加,20**年采伐约2万立方米,20**年采伐约3万立方米,到2020年可采伐5-6万立方米,深化木材加工,至2015年左右,争取建成林产加工龙头企业,每年加工产值1亿元以上。
三、示范区的范围和地点
实施范围包括司前镇辖区的8个行政村,11个股份制林场,这些单位可正常经营的商品林地(林业用地剔除生态公益林,高海拔山地,经济林,石头裸露地,同其它单位联营租赁等)总面积166915 亩,试点建设面积每年8340 亩,分主伐和低改二大块进行,其中社队:3864 亩/年;股份林场4476 亩/年(见附表)。规划试点时间为五年,即是:20**年----20**年。实施地点选择各经营户的山权较稳定易于造林更新的山场,根据控制面积足额编制森林采伐限额,集体山林以村委会为经营单位,非公有制林场以林场为经营单位,由各经营单位按主伐和低产林改造二个方式指定地点进行规划、发证和组织生产。